JavaScript进阶面向对象(ES6)

学习目标

  • 能够说出什么是面向对象
  • 能够说出类和对象的关系
  • 能够使用class创建自定义类
  • 能够说出什么是继承

1.面向对象编程介绍

1.1 两大编程思想

面向过程和面向对象

1.2 面向过程编程POP(Process-orientend programming)

面向过程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的步骤,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,使用的时候再一个有一个的依次调用就可以了。

1.3 面向对象编程OOP(Object orientend programming)

面向对象是把实务分解成一个个对象,然后由对象之间分工合作。

面向对象是以对象功能来划分问题,而不是步骤。

在面向对象程序开发思想中,每一个对象就是功能中心,具有明确分工。

面向对象的特性:

  • 封装性
  • 继承性
  • 多态性

1.4 对比

面向过程

  • 优点:性能比面向对象高,适合跟硬件联系很紧密的东西。
  • 缺点:没有面向对象易维护、易复用、易拓展。

面向对象

  • 优点:易维护、易复用、易拓展,由于面向对象有封装、继承、多态的特性,可以设计出耦合的系统,使系统 更加灵活、更加易于维护。
  • 缺点:性能比面向对象过程低。

总结:

如果程序比较简单,步骤比较明确推荐使用面向过程编程,如果程序比较复杂,多人合作推荐使用面向对象编程。

2. ES6中的类和对象

面向对象

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:

  1. 抽取对象公用的属性和行为封装成一个类
  2. 对类进行实例化,获取类的对象

面向对象编程我们考虑的是有哪些对象,按照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,不断地创建对象,指挥对象做事情

2.1 对象

在JavaScript中,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,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,例如字符串、数值、数组、函数等。

对象由属性和方法组成的:

  • 属性:事物的特征,在对象中有属性来表示
  • 方法:事物的行为,在对象中用方法表示

2.2 类class

在ES6中新增加了类的概念,可以使用class关键字声明一个类,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。

类抽象了对象的公共部分,它泛指某一大类

对象特指某一个,通过类实例化一个具体的对象

2.3 创建类

语法:

class name {
    //class body
}
复制代码

创建实例:

var xx = new name()
复制代码

注意:
类必须使用new实例化对象

2.4 类contructor构造函数

construct()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(默认方法),用于传递参数,返回实例对象,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,自动调用该方法,如果没有显示,类内部会自动给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()

在类里面所有的函数不需要加function

        // 1.创建类class
        class Star {    // 习惯性的类名首字母要大写
            constructor(uname) {
                this.uname = uname;// this指向的是创建的实例
            }
        }
        // 2.利用类创建对象
        var ldh = new Star("刘德华");
        console.log(ldh.uname);
复制代码

2.4类中添加方法

  1. 我们类里面的所有的函数不需要加function
  2. 多个函数方法之前不需要添加逗号分割

image.png

3.类的继承

3.1 使用extends关键字

语法:

        class Father{ // 父类
        }
       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{ //子类继承父类

        }
复制代码

3.2 使用super关键字

super关键字用于访问和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,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,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

image.png
super调用父类普通函数以及继承属性中属性方法查找原则

super如何调用普通函数

console.log(super.say())
// super.say() 就是调用父类中的普通函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复制代码
  • 继承中,如果实例化子类输出一个方法,先看子类有没有这个方法,如果有就先执行子类的
  • 继承中,如果子类里面没有,就去查找父类有没有这个方法,如果有就执行父类的这个方法(就近原则)

注意:子类在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,必须放到this之前(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再使用子类构造方法)

image.png

三个注意点:

1.在ES6中类没有变量提升,所以必须先定义类,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。

2.类里面的共有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调用。

3.类里面的this指向问题

constructor里面的this指向的是 创建的实例对象,方法里面的this指向这个方法的调用者

4. 面向对象案例——tab栏切换

功能需求:

  • 点击tab栏,可以切换效果
  • 点击+号,可以添加tab项和内容项
  • 点击x号,可以删除当前的tab项和内容项
  • 双击tab项文字,可以修改里面的文字内容

抽象对象:tab对象

  • 该对象具有切换功能
  • 该对象具有添加功能
  • 该对象具有删除功能
  • 该对象具有修改功能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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